爲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發生,全力護航詩畫浙江大花園最美核心區建設,根據相關法律法規,對全市森林防火實行嚴管嚴控。現通告如下:
1.全市全域禁止一切違規野外用火,造林煉山等生産性野外用火,事前一律實行野外用火許可審批,現場一律采取專人監督;
2.禁火和持續高森林火險期間,重點路口一律設卡檢查,重點區域一律開展巡查,重點人員一律實行管控;
3.違規用火一律按規定嚴格處罰,涉及公職人員一律從嚴追究相關責任;
4.造成火情一律從重行政處罰直至行政拘留,造成火災構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;
5.因管控不力导致火灾(火情),对乡镇、村和职能部门有关干部一律依纪依规问责。 对发生的火灾火情必须查清原因,分清责任,坚决按照“四不放过”原则处理,处理情况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。
麗水市應急管理指揮部
2020年11月4日